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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土地向大户流转,农民盼望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做一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进行融资,使手中的“死资产”变成“活资金”———
苗山镇:第一单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落地”。 在我省尚属首例,目前全镇已发放贷款35万元
7月10日上午,莱城区苗山镇上朱家店村黄烟种植大户狄建宝,从莱芜市农信联社苗山信用社拿到了全市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第一单,他用150亩土地质押贷款20万元。同一天,该镇高塘村黄烟种植大户邹连东用112亩土地质押贷款10万元。小漫子村的种烟大户陈克涛也用同样方式贷了5万元。这种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的贷款模式在山东省尚属首例。“这项政策太好了,用土地做抵押,省去了联户担保贷款的麻烦,什么时候需要资金就什么时候贷,要在以前,到哪里去弄这么多钱啊!”7月14日,狄建宝感慨地对记者说。两年前,狄建宝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承包种植了400亩黄烟,常年雇佣劳动力40多人,一年需发放工资30万元,加上生产成本,总需流动资金50多万元。由于资金短缺,狄建宝整天为资金发愁。眼下,正值黄烟生长期,需要20万元购买农药、肥料、炭坯等生产资料,这笔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在苗山镇,像狄建宝、邹连东、陈克涛一样,正在办理贷款手续的土地经营大户达到了7户,质押土地5383亩,贷款额达270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是指以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带地上种养物作为质押而发放的贷款。为加快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进一步拓宽农户融资渠道,优化农民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工作,并被列为19项全市统筹城乡改革重点示范性工作之一。市里确定羊里镇、苗山镇和辛庄镇三个镇作为农村土地质押贷款试点镇,于今年7月1日开始先行先试。
市农信联社苗山信用社主任亓京国说,经营权质押贷款为全国金融创新试点产品,它将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农民因质押物不足的贷款难题,为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从事其它产业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记者点评:如果说土地流转是一场新的“土地革命”,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办法的实行,是农村生产力的再一次“大解放”。这个办法使农民手中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金”,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的有力政策支持,也为农村信贷担保方式转变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