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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年初以来,全市出台了七项措施,确保沈阳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快速增长。
这七项措施具体为:
第一,新项目越早开工越好。对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工程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推进新的工程项目早日开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问题,及时尽早协调解决。
第二,多盖“百姓房”。引导开发企业定向、定价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住房。
第三,尽可能把知名学校、幼儿园引入小区。今年,市政府计划投资2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1亿元),为45个小区实施包括道路、附属设施、给水、公交、邮政等工程在内的配套工程84项。拟出让成片开发的地块,先行配套;已出让、正在建设的地块,有针对性地补全各项配套设施,特别是加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已建成而空置率较高的区域实行重点区域、重点楼盘逐个完善配套设施,并尽可能地引入知名医院、幼儿园、学校等。
第四,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第五,启动“烂尾楼”。沈阳市计划在近期形成促进停缓建和闲置工程启动的工作方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第六,继续贯彻实施“25条房产新政”。引导开发企业加快建设进程,引导市民理性消费,繁荣和活跃沈阳房地产市场。
第七,让利百姓方便购房。让利百姓,推出房屋“押旧买新”;实行货币补贴,激活低收入群体住房消费;改革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式,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发展县域房地产,拉动乡镇居民住房消费。同时,拓宽渠道,吸引外埠人员购房。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彭跃东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