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0-22
根据《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自检工作的通知 》精神,现就我市落实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按照我市2008年编制的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我们已完成了以下工作 。
(一) 、落实了廉租住房建设位置,就将加积镇前进街61号的直管公房(占地面积965平方米)拆除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
(二) 、已完成了旧房拆除 、地质钻探 、规划报建 、图纸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计划8月底招标投标 。9月上旬动工兴建廉租住房70套,每套5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但后来由于设计图纸经海南图审中心审查发现违规超层,要求重新更改图纸 。故未能按原计划动工兴建 。
二 、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解,使用情况 。
(一) 、资金分解情况:按照我市廉租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到专户上,到目前为止市财政局已按照保障计划拨付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7万元和工作经费4万元到专户上 。
(二) 、廉租住房资金使用情况 。对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我们坚持按以下使用原则:第一 、实行专户储存 、分账结算 、专款专用等用于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第二 、对申请廉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实行申请 、登记 、审核 、公示 、审批制度 。第三 、严格按照我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水平标准(即: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67元)实施住房保障。到9月份止,我市已发放租赁补贴144户,376人,共计人民币10077.88元 。
(三)、应保尽保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省分解下达我市2008年租赁补贴413户,但到9月底止,我市仅受理租赁补贴申请144户,经审核发放144户,尚差269户 。对此,我们下半年将根据登记在册而没有申请的低收入家庭,继续组织专门人员,再次逐户上门或采取电话告知的方法开展调查发动,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完成省分解下达的任务指标 。
琼海市房产管理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