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进一步提高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水平,市建委采取五条措施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一是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市政府批准确立后,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法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并在项目开发单位确定后,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开发合同的附件予以确定。
二是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审查制度。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的综合验收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综合验收备案意见。未经综合验收及备案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开发企业擅自交付使用的,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三是加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住宅性能A级认定的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住宅性能认定的范围。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要按照住宅性能A级评定标准,申报住宅性能A级认定;其他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也要按照住宅性能认定A级评定标准,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住宅性能A 级认定。凡未实施住宅性能A级认定的开发项目,一律不得参与建设部“广厦奖”的评选。 内容来自www.veryhome.com
四是大力开展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建设部“广厦奖”和省建设厅“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参照建设部开展的“广厦奖”和省厅开展的“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标准和要求,完善我市“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的实施办法,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切实抓好康居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康居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做好康居工程的方案评审、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康居示范工程的成功经验,积极扩大康居示范项目覆盖范围,提高住宅科技贡献率和住宅生产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逐步形成符合市场需求及产业化发展方向的住宅建筑体系和住宅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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